沐鸣2总代_松潘县“禁燃令”自1月27日起施行

本网讯(杨丹)在即将到来的春节里,松潘县百姓会发现城乡都没了吵人的鞭炮声,没了满地红纸碎屑,少了漫天烟尘。

1月27日起,《松潘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紧急通告》正式施行,全县境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指定区域内燃放除外)。该决定的施行,是一座城市为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有效实践。

该“禁燃令”明确了禁止燃放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对禁止燃放区域及燃放时间段也进行了具体说明。

此外,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有效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每次500元现金奖励,有多人同时举报一例行为的以最早举报人为准。

此条目发表在 沐鸣2注册 分类目录,贴了 标签。将 本文链接 加入收藏夹。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