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治理。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和2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严肃查处生态环境和涉水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件,处罚金额6万元。
强监测。设置2个流域出境断面监测点位和5个村级水质监测点位,强化12处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监测。今年该县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强整改。针对垃圾污染、面源污染、河流排污和日常监管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排查”,列出整改清单;推进“网格化”监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8个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17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