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蒋玥)自“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阿坝县紧紧围绕“13类”打击重点,集中力量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件一:阿坝县人民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1年12月15日,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阿坝县人民医院检验科杨开林的陪同下对该医院检验科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测试试剂盒(糖类抗原15-3)两盒已过期。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阿坝县人民医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过期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案例二: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5月11日,执法人员在久马高速TJ4-5梁场检查时发现,1#、2#、3#工棚生产线内各有1台标识吨位为10吨的起重机正在作业,4#工棚生产线内有2台标识吨位为10吨的起重机正在作业。现场提供告知书的起重机2台,其余设备未提供告知书。经现场负责人核实,1#、2#、3#、4#工棚生产线内共有5台标识为10吨的起重机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监督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和相关安全技术档案,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相关规定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2.给予行政处罚人民币62000.00元。 案例三:阿坝县慈慧茶餐厅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5月19日,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经营者孙霖的陪同下对其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调理膝软骨(33袋)和香香鸡块(154袋)超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阿坝县慈慧茶餐厅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全部涉案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135.00元,4.处以人民币12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