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小兰)近日,松潘县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州率先推行“田长制”,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构建责任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田长体系。由县、乡(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级、二级、三级田长。县、乡(镇)田长是推行“田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承担实施“田长制”工作总指挥、总调度、总督导职责;村级田长和网格员负责本村(社区)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落实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违法占用和破坏、污染耕地行为等工作。
确立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配套制度。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协同有力、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保护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到2025年底,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田长制”办公室(松潘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措施,开展耕地监测监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用途管制等工作;科技农牧局、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完成土壤肥力保护、耕地污染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打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等工作。乡(镇)组建乡(镇)“田长制”办公室。